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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

时间:2017/7/6 11:01:18 作者: 杨天石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生院教授、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浏览量: 1936

4月14日,蒋介石日记云:“美金公债舞弊案已有头绪,须待庸之病痊回国也。”接到孔的复电后,蒋介石很失望,4月30日日记又云:“接庸之电,令人烦闷,痛苦不知所止。”

一 孔祥熙等贪污巨款


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

孔祥熙照片

发行公债是吸收社会资金、解决国家财政急需的重要办法。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第五个年头。国民政府为解决日益膨胀的财政需要,用美国对华五亿贷款中的一亿元作为基金,在西南、西北地区发行“同盟胜利美金公债”,每元折合国币20元。人民以国币购买,待抗战胜利后兑还美元。当时宣传称:“公债以美元为基金,本固息厚,稳如泰山;国人踊跃认购,功在国家,利在自己。”其手续是,蒋介石以全国节约建国储蓄劝储委员会主席名义,致函各省分会主任委员(省主席兼)、副主任委员(财政厅长兼),转令各市县劝储支会正副主委,按规定指标向各阶层摊派,照比率折缴国币,上解省劝储分会,向中央银行分行兑换美金公债券。实际上,由国民政府财政部交中央银行国库局分发各地银行销售。

同盟胜利美金公债虽有美金作底,但各地人民均采取多购不如少购,少购不如不购的消极态度,发行情况并不很好。至1943年秋末,全国实际售出还不到预定计划之半,约4300万美元。已购之人,也不很相信将来会兑还美金,因此大多在购得后即转手求脱。在黑市上,美金公债券一元仅值国币17~18元。但是,其后由于通货膨胀,国币贬值,美金公债券的价值逐渐提升,由美券一元可值国币30元发展至可值273元。

由于美金公债券价格持续上涨,身为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的孔祥熙,于1943年10月9日致函蒋介石,以“顾全政府之信誉”,“如不筹维办法,将来再请援助恐有妨碍”为由,申请于10月15日结束美金公债的发售。他向蒋表示,“当督促行局主管人员妥为办理,以期早日完成”[1]。届期,财政部密函国库局,命令立即停止销售美券,各地尚未售出的美券,全数由中央银行业务局购进,上缴国库。

按道理,美金公债在销售了一段时期后停止销售,并无不可。但是,当时的国库局局长吕咸却从中看到机会,企图乘机舞弊,损公肥己。他于1944年1月命债券科科长熊国清代拟了一个签呈,中称:“查该项美券销售余额,为数不赀,拟请特准所属职员,按照官价购进,用副国家吸收游资原旨,并以调剂同人战时生活。”这份签呈写得冠冕堂皇,似乎既符合国家发行公债的目的,而且照顾到国库局员工的利益。但是,当时美券一元的最高市价已经飞涨到国币250元,而国库局的同人却可仍以20元的低价购得;尚未售出的美券五千余万元,其市价将达125亿国币。按照吕咸的办法,这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就可以成为国库局少数“同人”的囊中财富。对于这样一个损公肥私的签呈,身为中央银行总裁的孔祥熙居然批了一个“可”字,并且加盖了“中央银行总裁”的官章[2]。

事实上,“调剂同人战时生活”也仍然是一句掩人耳目的官话。据后来在国民参政会上提案揭发的参政员陈赓雅说:吕咸取得合法手续后,于1944年2月首先孝敬孔祥熙美金公债券350万元,其后,又用以票换票,买空卖空的办法贪污美券近800万元。两项合计,共1150余万元,折合国币约26.47亿元[3]。

二 国库局同人检举,蒋介石开始密查


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

蒋介石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孔祥熙、吕咸等人如此明目张胆地舞弊、贪污,自然不能做得天衣无缝,船过无痕。1945年春,国库局的几个知情的年轻人开始向重庆国民政府秘密检举。3月19日,蒋介石日记云:“研究中央银行舞弊案。”[4]这一天的日记说明,几个年轻人的检举已经为蒋介石知悉,他开始注意美金公债的舞弊案了。此后,蒋介石日记中连续出现相关记载:

3月29日:“昨晚约侍从第二处组长与俞财政部长聚餐。与俞谈中央银行美金公债不清之数,责成其彻底追究。”

3月31日《本月大事预定表》:“彻查美金公债案。”

4月3日:“追究美金公债。”“处理战务以及中央银行美金公债案彻查计划。”“督促俞鸿钧办案。”

上述日记表明,蒋介石发现中央银行美金公债账目不请,开始重视,并且决定交财政部长俞鸿钧彻底查究。


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

俞鸿钧

俞鸿钧(1898~1960),广东新会人。1919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37年7月,任上海市长。1941年6月任财政部政务次长,步入财界。同年,兼任中央信托局局长。1944年11月,孔祥熙卸任财政部长,俞鸿钧继任。

俞鸿钧虽然和孔家渊源甚深,但是,查究美金公债案出于蒋介石的“钦命”,自然不敢怠慢。从蒋介石的下列日记可见,调查有进展,蒋介石逐渐发现问题所在。

4月7日蒋介石《上星期反省录》云:“美金公债与黄金舞弊案正在彻查中。”“黄金舞弊案”是差不多与美金公债案同时发生的另一案件。1944年3月,重庆国民政府宣称出售黄金,收缩通货。28日,财政部预定自当晚起,每两黄金售价由2万元增加至3.5万元。但财政部官员高秉坊等事先走漏消息,预知内情的达官贵人投机抢购,致使当日重庆出售黄金数字剧增,成为轰动一时的“黄金加价舞弊案”。4月20日,财政部将该案移送重庆实验地方法院审理。

俞鸿钧接手美金公债案后,于4月8日向蒋介石提交了一份查账报告,其情况是:“美金公债自停止出售以后,所剩五千万左右也几乎售完。买主用的都是一些堂名、别名,地址含糊不清,有的甚至是南京、上海等沦陷区的地址。”[5]蒋阅后认为“其中显有弊窦,应彻查”。当晚,蒋介石约陈布雷等人谈话,“指示查账手续”[6]。陈布雷当时担任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二处主任,是蒋介石的亲信。蒋介石向陈布雷等“指示查账手续”,说明蒋进一步重视此事并且加强了调查力量。4月10日,蒋介石满有把握地在日记中写道:“考虑彻查美金公债案已得要领,不难追究也。”

要查,蒋介石碰到的第一个困难是,孔祥熙不在国内。1944年6月,孔祥熙被派赴美,出席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会议。他患有膀胱结石病,会后即留在美国治病。1945年4月10日,蒋介石致电在纽约的孔祥熙,指出在停售美金公债后,仍有1100万余债券在继续交易,应予追缴。电称:“拟查美金公债剩余部分有壹千壹百余万元,预定户在停售后,付价给券,不合手续,应即将此壹千壹百余万元之债券,饬令该行经管人员负责,全数追缴归还国库,不得贻误,并将追缴之确数呈报。”4月11日,孔祥熙复电称:“此事当时经过实情为何,弟不详悉,已将钧电转主管局长迅剋遵办,并严令责成负责,追缴齐全。俟弟病稍愈,即当回国亲自处理。”[7]说“不详悉”,不是不清楚,也不是很清楚,可进可退;至于“迅剋遵办”,“严令责成”等语,都是老于官场的说法。

通过追查,蒋介石已经初步掌握案情,但是,孔祥熙不回国,调查难以深入。4月14日,蒋介石日记云:“美金公债舞弊案已有头绪,须待庸之病痊回国也。”接到孔的复电后,蒋介石很失望,4月30日日记又云:“接庸之电,令人烦闷,痛苦不知所止。”“中央银行问题甚难解决也。”中央银行长期掌控在孔祥熙手中,其势力盘根错节,蒋介石已经感到,美金公债舞弊案和中央银行的问题比较棘手。

后来,蒋介石逐渐发现,有大量债券去向不明,曾经在《日记》“杂录”栏中记下了一组数字:“美金公债案:甲、各省市售出四千三百万元。乙、国库局交业务局五千四百万。丙、预售户有收据者只四千二百万。丁,尚差数一千六百六十余万元。”这1660余万美金公债的差额就是蒋介石要追查的地方。5月22日,蒋介石因中央银行业务局的黄金舞弊案发现重大嫌疑,电召孔祥熙速回[8]。

同年5月5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日,选举国民党新一届中央委员。长期以来,孔祥熙的贪渎名声早已流传在外,口碑甚坏,但是,孔是蒋的姻亲,宋蔼龄、宋美龄都“护孔”,蒋在财政上也要依赖孔,因此,外间虽反孔,而蒋介石却常加维护。选举中,孔祥熙和粮食部长徐堪的票数都很低。后来选举常委时,孔祥熙竟至于落选。蒋介石感叹地在日记中写道:“其信望坠落至此,犹不知余往日维持之艰难也。可叹。”[9]同月28日,六届一中全会开幕,任务之一是解决行政院的改组问题。1938年1月,孔祥熙任行政院长,至1939年11月,蒋介石自兼行政院长,孔祥熙改任副院长。此后,社会“反孔”情绪更趋强烈,蒋介石不能不考虑“换马”。六届一中全会期间,蒋介石日记云:“为庸之兄副院长职务亦甚烦恼,但为党国计,不能不以公忘私也,苦痛极矣。”[10]从这一页日记不难看出,蒋介石既想甩开孔祥熙而又难于决断的矛盾心理。次日,蒋介石宣布,他本人和孔祥熙分别辞去行政院正副院长职务,改以宋子文、翁文灏充任。6月1日,蒋介石考察干部状况,在日记中写下了他对孔祥熙的考语:“(庸之)不能为党国与革命前途着想,而徒为本身毁誉与名位是图。”[11]至此,孔祥熙不仅在政治上失势,在蒋介石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不堪了。

三 陈赓雅、傅斯年联合,向国民参政会提案揭发

国库局的知情年轻人除了向国民政府秘密检举外,有些人又将所掌的舞弊情况提供给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陈赓雅。陈原任云南劝储分会委员,兼主任干事,负责云南全省的美金公债推销工作,熟悉情况。同年7月7日,国民参政会第四届大会在重庆开会,陈赓雅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写成提案,题为《请政府彻查三十一年度同盟胜利美金公债发行余额大舞弊嫌疑案》,该案揭发:国库局局长吕咸“利用职权,公然将该项未售出之债票,一方逢迎上司,一方自图私利,以致不可究诘,构成侵蚀公款至美金一千一百五十万余元巨额之舞弊行为嫌疑。该项债票市价因之狂涨,由二十元递涨至数百元,刺激物价,扰乱金融,莫此为甚。”[12]该案共提出三笔可疑账款。其中最重要的一笔就是:吕咸“借推销公债之名,签呈中央银行当局,怂恿购买美债余额三百五十万零四千二百六十美元。”这里所说的“中央银行当局”,指的就是孔祥熙。陈赓雅等提出,“如果舞弊属实,国库损失之巨,与官吏胆大妄为,可云罕见”,要求国民参政会送请政府“迅予彻查明确,依法惩处”。

7月10日,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到参政会报告。此前,参政员傅斯年也多次听到该局美金公债的舞弊情况,即在谢冠生报告后提出口头质询。他说:“中央银行国库局同人分购成都没卖完的两百多万美金公债,因为分赃不均,便向主管当局告发,已经在查了。这比黄金透漏消息还要严重,因为国库局事先呈请该行核准了‘可’字。”他要求法院、检察官“自动检察”。傅斯年的发言引起大会震动,被称为当天七个口头询问中最响的“一炮”[13]。会后,陈赓雅向傅出示所拟提案,原原本本,既有数字,又有证据。傅为之大惊,立即签名联署。这一提案也得到其他几位参政员的支持,签名者共九人。

王世杰时任参政会主席团主席,他得知陈赓雅等人的提案情况后,便出面做工作。王称:“此案提出,恐被人借为口实,攻击政府,影响抗战前途,使仇者快意,亲者痛心。同时,案情性质尚属嫌疑,若政府调查事实有所出入,恐怕对于提案人、联署人以及大会的信誉都会有损的。为此,拟请自动撤销,另行设法处理。”陈答以证据确凿,请不必代为顾虑。接着,陈布雷又以新闻前辈的身份访问陈赓雅,对陈说:“这提案资料的搜集,可谓煞费苦心,准备在大会上提出,当然也很有价值。不过,有个投鼠忌器问题,就怕一经大会讨论,公诸社会,恐使英、美、苏等友邦更认为我们真是一个贪污舞弊的国家,对抗战不继续予以支持,那么,影响之大,将不堪设想。”陈布雷建议陈赓雅将议案改为书面检举,由参政会主席团负责人亲交蒋介石,认真查办。当年5月,美国财政部长毛根韬曾严厉指责中国在抗战期间的各种经济失策与舞弊,国民政府的国际信誉大受影响。陈赓雅觉得王世杰、陈布雷的说法有道理,便同意了。该项提案因此未提交大会讨论。

傅斯年性情刚烈,嫉恶如仇。除了在陈赓雅的提案上联署外,7月15日,他在陈案的基础上又草拟了一份提案,题为《彻查中央银行、中央信托局历年积弊,严加整顿,惩罚罪人,以重国家之要务而肃官常案》。这份提案已经超出美金公债这一个案,而是要求对孔祥熙所掌握的财政金融系统进行一次总清算。联署者达21人[14]。该案称:

中央银行实为一切银行之银行,关系国家之命脉。然其组织直隶国府,不属于财政部或行政院。历年以来,以主持者特具权势,道路虽啧啧烦言,政府并无人查问……其中层层黑幕,正不知几许。

这里所指“特具权势”的主持者,当然就是孔祥熙。傅斯年等提议:1. 由政府派定大员,会同专家、监察院委员、参政会公推的代表,彻查其积年账目与事项,有涉及犯罪嫌疑者,一律移送法院。2. 改组。使中央银行改隶财政部或行政院,取消中央信托局。两者历年主持之人,在其主持下产生众多触犯刑章之事,应负责一齐罢免。其有牵涉刑事者,应一并送交法院[15]。对此案,17日的重庆《大公报》立即作了报道,还特别强调:“其中国库局职员私购美金储券一案,情节重大。”[16]该案经参政会大会讨论,决议修正通过,送请政府迅速切实办理。

17日以后,傅斯年几次会见揭发弊案人员中的两位青年人,得知他们的揭发动机至为纯洁,也得知更多舞弊情况,并拿到全部证据。这两位青年人揭发说:吕咸其人,“平日在局中,一切用度取给于公,其所行为,俨然孔公馆之缩影,彼更使人随便写不合手续之账,亦不以为讳。因习为故常,更恃靠山也。”他们也将此案发现经过向傅作了倾诉:“局中青年爱国之士久感不安,并因记账等事与吕氏心腹冲突者。”“故有七八人常在商议,并有债券科科长熊国清之亲笔信稿为其中一青年所拾得(此人今已出洋)。彼辈见之,大为骇异,遂星夜另托一人抄出最重要之账两纸,共推一人向政府密告。”他们还告诉傅斯年,其中有人已多次受到警告、恫吓。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已立下遗嘱。傅斯年听了这几位年轻人的叙述,深为感动,安慰他们说:“诸君爱国热情,不避险难,至可佩。我虽前已同意不在大会提,但此事总当使之发生效力。”[17]

傅斯年在参政会上慷慨陈词,坚决揭发贪污腐败分子,使他获得很大声誉。有些人特意到参政会旁听,就是为了看傅斯年一眼。还有素不相识的人打听:“傅先生今天发言不?”7月20日下午5时,国民参政会闭幕式,傅斯年“唱了最精彩的压轴戏”。他向会议主席团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交由副秘书长雷震在会上宣读。内容有三点:“1. 国库局舞弊证据已有一部分蒐集在手,已以之呈交主席团。2. 请法院提出公诉,傅自愿为证人,并已得提供证据之友人之同意,愿同为证人。3. 傅愿绝对负法律责任,如无其事,亦愿受反坐之罪。”[18]傅斯年的书面报告使全场激动、兴奋。傅的好友罗家伦为傅捏了一把汗,会后问他说话何以如此肯定。傅称:“我若没有根据,那能说这话。”[19]

四 蒋介石的质问与孔祥熙的答辩

陈布雷劝止陈赓雅在国民参政会上捅出美金公债舞弊案,但他不能不向蒋介石汇报,蒋介石也不能不及时处理这一问题。7月8日,孔祥熙回到重庆。7月11日,陈布雷告诉蒋介石,已有人在参政会提出美金公债舞弊案,蒋于是立即召见孔祥熙,将此案调查经过、事实、人证、物证,一一告诉他,“嘱其好自为之”。蒋这时的态度还是要保护孔祥熙,不料孔却“不肯全部承认”,以致蒋在日记中写下“可叹”二字[20]。次日,蒋介石审读陈赓雅等揭发舞弊案的提案,研究有关情节,决定“全数追缴,全归国库”,同时决定或亲自“负责解决”,或“任由参政会要求彻查”。日记云:“此固于政府国际信誉大损,然为革命与党国计,不能不如此也。”[21]13日下午,蒋介石再次召见孔祥熙。这一次,蒋就不只是空口白说,而是向孔展示证据了:“直将其人证、物证与各种实据交彼自阅。”但是,孔仍然坚决否认舞弊,甚至赌咒发誓。

蒋介石看在眼里,大不以为然,觉得孔不配做一名“基督徒”。面对这位与自己多年共事的老姻亲,蒋介石不得不拉下脸来,“严正申戒”,孔这才“默认”。蒋介石见孔祥熙不再强辩,态度又转为温和,“嘱其设法自全”,将主动权交给孔,要他自己寻找解脱办法。当日蒋介石日记云:“见庸之,彼总想口辩掩饰为事,而不知此事之证据与事实俱在,决难逃避其责任也。余以如此精诚待彼,为其负责补救,而彼仍一意狡赖,可耻之至!”[22]蒋孔关系一向良好,认为孔“可耻之至”,这是很少有的现象。14日上午,蒋介石再次与孔祥熙谈话,据蒋介石日记记载:“彼承认余之证据,并愿追缴其无收据之美金公债,全归国库也。”[23]15日,蒋介石反省上周各事,非常感慨,在日记中写道:“傅斯年等突提中国银行美金公债舞弊案,而庸之又不愿开诚见告,令人忧愤不置。内外人心陷溺,人欲横流,道德沦亡,是非倒置,一至于此!”[24]

孔祥熙一面在蒋介石面前承认有问题,但同时紧急布置国库局采取应付措施,据传,傅斯年在国民参政会提出舞弊案的当夜,孔祥熙审问吕咸。盛怒之下,打了吕咸两记耳光[25]。其后,就组织18个人连夜造账,对付审查[26]。孔祥熙甚至向审查者出示蒋介石交给他阅看的检举资料。7月16日,蒋介石审读中央银行的审查报告,再次召见孔祥熙。当日日记云:“彼将余所交阅之审查与控案而反示审查人,其心诚不可问矣!”[27]17日,蒋介石约见俞鸿钧及侍从室秘书、中央监察委员陈方,指示对舞弊案的“批驳要点”[28]。17日,蒋介石接阅国民参政会通过的傅斯年等21人对中央银行,实为对孔祥熙的“弹劾案”,蒋介石自称“苦痛无已”[29]。

停售后的剩余的美金公债既由孔祥熙、吕咸等人私分,自然交代不出购券人的真实姓名等资料。7月13日,孔祥熙曾向蒋介石递交《关于美金公债销售情形之折呈及节略》各一份,以购券人“无可查考”相推诿。孔称“人民购买均系款债对交,至各户户名均系来人自报,按照售债向例,无须详细记载”。7月19日,蒋介石连致孔祥熙三函。其中第一函驳斥孔祥熙的购券人“无须详细记载”的说法。蒋称:

门市现款购债自可如此办理,但既称为认购户或预售户,而认购之户一不缴纳分文定金,二不填具认购单据,中央银行亦不给予准许认购若干之证件,三无确实姓名住址之记录,则停售之后,各认购户究竟凭何证据向中央银行交款取券?行方人员又凭何根据付给其债券?是否仅凭该认购户口头申报或人面熟悉,即行付给债券?此种情形,即一普通商号对私人定购些微货物,亦决无此理,何况政府机关之国家银行!办理巨额外汇债票之收付,乃竟如此草率,何能认为合法有效?

蒋函进一步向孔祥熙提出质问:各有关购券人购券均在停售命令公布之后,美债价格均已高涨,何能尚按最初的低价出售?函称:

查认购各户取券时期皆在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至三十三年六月一段时间,距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停售之期少则月余,多则六七个月。其时美债价格高涨一倍至十余倍之多,而认购各户仍按国币二十元折合美债一元之原价交款取券。以在法理上毫无拘束之认购,此时何得享此意外之特殊利益,而损失国家宝贵外汇?

蒋函最后严厉提出:“此一期间,认购各户所领去一千六百六十万余元之美金公债,必须由兄责成经办人员,负责全数缴还中央银行,限期严密办妥。”在这段话之后,蒋又转变语气,特意写了一段:“此纯为稍减当前情势之应付困难,决非故意苛求。想兄当能深谅,务盼兄迅速处理,即日具报勿延为要。”

蒋介石的第三函则就孔祥熙所报账目进一步查问。函云:“查美金公债除去售出4310万余元及国库局缴交业务局5401万余元外,尚短287万4千余元,此款着落如何?应即详细查明具报。又据报三十三年八月十九日,国库局曾收进美债35万5千元,账上仅列国币710万。该项债券下落如何,并盼查报。”[30]7月21日,蒋介石在《上星期反省录》中写道:“庸之对一六六零万美金公债总不愿承认也。”[31]

21日,孔令仪携孔祥熙复函来见蒋介石,报告对陈赓雅等九人检举提案的调查情况,内称:美金公债券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系由各地分销处分三次解缴而来,其销售情况为:

第一次,三百五十余万元(3,504,260元),已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并经业务局将债款国币七千余万元(70,085,200元)送交国库。其中二百零二万余元(2,024,760元)系以前认购各户交款交割,余数一百四十七万余元(1,479,500元)系由中央银行自购。

第二次,七百六十五万元(7,650,660元),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当经业务局将应行缴库债款国币一亿五千余万(153,013,200元)送交国库。

第三次,三十五万五千元(355,000元),由中央银行同仁认购,共收债款七百十万元。[32]

孔祥熙的这份复函对陈赓雅等人检举的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美券的下落作了交代,仍然不肯承认这一过程中有任何舞弊不端行为。

孔令仪是孔祥熙的长女,自幼即深得蒋介石的喜爱。孔祥熙让令仪来递送报告,自有其考虑,但是,对令仪的喜爱和对舞弊案的查究是两回事。当日蒋介石日记云:“庸之图赖如前,此人无可理喻矣!”[33]面对如此棘手的美金公债案以及孔祥熙的强词辩解,蒋介石深感苦恼,整夜“为庸之事不胜苦痛忧惶,未得安睡”[34]。22日下午,陈布雷向蒋介石汇报:孔祥熙曾表示,“恐此美金公债或落于外人手中”。蒋介石听后,觉得到了此时,孔还不肯承认自己舞弊,深为痛愤。日记云:“更觉此人之贪劣不可救药,因之未能午睡。”[35]

蒋介石19日函中的两个问题很尖锐,何以在决定停售以后继续出售?何以在美券市值高涨后仍按最初所定低价出售?7月24日,孔祥熙致函蒋介石,试图回答:

(一)关于认购户。孔函说明,发行美金公债历时年余,债券分散各地,不能预计何时到渝,故主管局对于认购各户只能请其待券到后缴款交割,不能责其预缴价款,或交纳一部分定金。后来各地陆续缴到债券,黑市市价虽然略涨,但认购在先,自不应以黑市价涨而不交割,致失国家银行信用。孔称:“以今视之,手续诚不无可议,而证以当时情形,实非故意草率可比。”

(二)关于损及国家。孔函说明:当初发行美债,原意在于协助民生经济、生产建设,战后据以购进机器材料,藏富于民。因此,就整个国家言,并无损失。抗战中,中国为美方在华人员垫付过大量经费,需要美方用外汇归还,因此,“必须尽力设法压制外汇黑市之上涨,方属于国有利”。

(三)关于购户。孔函说明:债券发行本属无记名交易,向无记录账册,仅记债券面额款项即可。券款交割之后,承购人在此战时迁徙无常,自难寻找。

(四)关于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孔函称:钧命虽限期缴回,但据主管陈复,限于事实,无法奉行。经再三筹虑,反复研讨,都认为“此事处理设有不慎,影响国家信誉过巨”。孔建议,以“停付冻结”的办法“秘密取消”,请蒋考虑决夺[36]。

孔祥熙的这封信,强词夺理,不仅不承认有任何舞弊行为和任何不当之处,而且还企图证明,以每券二十元的低价出售是为了“压制外汇黑市”,“于国有利”云云。美金公债券由重庆中央银行发往各地销售。因此,孔函所称“债券分散各地,不能预计何时到渝”的情况,只能发生在宣布停售,命令各地将销售余额解送重庆之后。这时,既已停售,何能再次广泛发行,接受认购?此外,孔函并以“限于事实”为理由,拒绝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蒋介石接读此函后,决定不能让孔继续担任中央银行总裁了。他在日记中写道:“正午,发孔庸之辞中央银行总裁职照准,其遗缺由俞鸿钧补之命令。”以下蒋自涂约16字,当系对孔祥熙的极度愤怒谴责之词。可能事后蒋觉得过于粗鲁,所以又涂掉了。

五 蒋介石止步停损

7月24日,蒋介石发布命令,准予孔祥熙辞去中央银行总裁一职。同日,又手谕孔祥熙:

该行经办人员办事颟顸,本应严惩。姑念抗战以来努力金融,苦心维持,不无微劳足录。兹既将其经办不合手续之款如数缴还国库,特予从宽议处。准将国库局局长吕咸、业务局局长郭锦坤免职,以示惩戒为要。”[37]

国库局美金公债舞弊案不是“办事颟顸”的问题,蒋介石这样写,是一种大事化小的提法,旨在为以后的进一步调查规定基调。

抗战期间,孔祥熙长期兼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为从财政上支持抗战做了许多工作,“苦心维持”云云,则是对孔祥熙的抚慰。当时,宋子文很想安排自己的亲信担任中央银行总裁,曾向蒋表示,中央银行总裁必须由自己推荐,否则将不担负行政责任,暗示将不出任行政院长[38]。但是,蒋介石毫不为之所动。7月25日,蒋介石召宋子文谈话,告以“中央银行总裁人选,非绝对服从余命令,而为余所信任者不可,以此二十年来所的得之痛苦经验,因此不能施展我建军、建政,而且阻碍我外交政策莫大也。”孔祥熙在其兼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任内,始终不肯将中央银行的实际存款数字告诉蒋介石,致使蒋在1944年向美方“强制要求”援助,导致中美关系紧张,“几至绝境”。蒋介石想起这一段历史,对孔祥熙更加不满,深悔撤孔不早。日记云:“庸人不可与之再共国事矣。撤孔之举,犹嫌太晚矣。”[39]

与俞鸿钧接任中央银行总裁的同时,宋子文则接任孔的“四联总处”副主席。至此,孔祥熙在国民党党政系统中的重要职务,几乎全部失去。7月28日,蒋介石日记云:“免除孔庸之中央银行总裁之职,实为公私兼全与政治经济之成败最大关键也。”所谓“公”,指的是当时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统治;所谓“私”,指的是蒋介石本人和孔祥熙之间以及和宋蔼龄、宋美龄的关系。蒋介石要“公私兼全”,自然不可能有彻底的调查和公正的处理。31日,蒋介石日记再云:“免除庸之中央银行总裁与改组行政院实为内政重大之改革也。”

傅斯年于1938年3月上书蒋介石,认为孔祥熙担任行政院长“作来一切若不相似”。此后,傅斯年一直走在“反孔”前列。1938年7月,1939年2月、4月,1944年6月、9月、11月、12月,傅斯年多次致函蒋介石,揭发孔的腐败、贪污等问题,并且在国民参政会上大声疾呼:“办贪污首先从最大的开刀。”[40]至此,傅斯年算是大获全胜,功德圆满了。7月30日,傅斯年会见蒋介石,蒋肯定傅的揭发,表示“极好”。8月1日,傅斯年致函夫人俞大彩,高兴地写道:“老孔可谓连根拔去(根是中央银行)。”“老孔这次弄得真狼狈。闹老孔闹了八年,不大生效,这次算被我击中了,国家已如此了,可叹可叹。”[41]

陈赓雅等九人的提案虽然没有提交国民参政会大会讨论,但是参政会主席团决议“径请政府严查,依法办理”。7月31日,参政会秘书处正式将提案签呈蒋介石,建议密送国民政府,指派人员查明办理[42]。同时,司法界对此案也关注起来。重庆地方法院向中央银行发函询问,最高法院总检察署发公函向傅斯年要材料,“以凭参考”。检察长郑烈在报上发表通告,号召各界揭发腐败、贪污分子。8月2日,郑烈致函傅斯年,告以“此事以鄙意度之,决可成案,已交本署叶、李检察官侦办,弟亲自主持”。郑烈要求得到傅斯年的支持,函称:“满腔热血,不知洒向何地。此事如得公助,巨憝就擒,国法获申,当泥首雷门以谢也。”[43]8月8日,傅斯年撰写《在本届参政大会中提案及询问有涉及中央银行国库局舞弊事说明书》,叙述他了解的有关情况及提案经过,保证所述各节,“经斯年详核,确信其为真,故可在参政会会外,负法律之责任”。末称:“深望政府严办,以警官邪焉。”[44]

蒋介石不仅再次接到了国民参政会转呈的陈赓雅等人提案,而且也了解到郑烈主张彻底查究态度[45]。8月4日,他在《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中列入“美金舞弊案之根究”一项。8月6日,他决定将此案交由国民政府主计长陈其采与中央银行新总裁俞鸿钧密查具报。同日,以孔祥熙官邸秘书处原秘书夏晋熊接替吕咸,出任国库局局长。9日、10日,他在日记中两次记载“处理美金公债案”、“处理美金券案”等字。但是事实上,他并不想彻底查清。8月16日日记云:“晚检讨中央银行美债案,处置全案,即令速了,以免夜长梦多,授人口实。惟庸之不法失德,令人不能想象也。”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提高其行政效率,蒋介石愿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反对贪污、腐化现象,但是,彻底查下去,反下去,就会“夜长梦多,授人口实”,发生影响、危害自己统治,所以他要下令“速了”。17日,他约请司法部长谢冠生、俞鸿钧及陈其采会商办法。8月26日,陈、俞二人向蒋书面报告,将此案的性质轻描淡写地定性为:“未按通常手续办理,容有未合”,“亦有未妥”,而且,债票已经追缴,吕咸、郭锦坤亦已免职,云云[46]。蒋接到报告后,未有新的指示,一场轰动一时的舞弊案件就此划上休止符。

一个腐败的政权是不能真正反腐败的。

1945年年末,国民党元老张继偕夫人到昆明举办书法展览。他告诉陈赓雅说:监察院长于右任对此案也有弹劾,从孔祥熙等承认吐出款项多寡中,可以了解到,其分肥比例是:孔祥熙最多,占七成,吕咸二成半,其余所谓应行调剂战时生活的经办人,仅得微乎其微的半成[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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