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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

时间:2013/7/8 15:15:00 来源: 文化中国 浏览量: 3206

中国五十六民族——布依族

目前人口总数为2971460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布依族主要聚居于黔南、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及安顺市和贵阳市,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遵义市、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及云南的罗平、四川的宁南、会理等地也有分布。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布依族人口数为2971460。使用布依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与壮语有密切的关系。壮语北部方言和望漠、册亨、独山、安龙、兴义等县的布依语基本相同。布依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没有文字,一直用汉文,建国以后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方案。 
        布依族的先民,一般被认为是由“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布依族自称“布依”、“布雅伊”、“布仲”、“布饶”、“布曼”,这可能是古代“僚”、“蛮”、“仲家”、“蛮僚”、“俚僚”、“夷僚”称谓的来源。从民族语言、古称、自称及地理分布考察,布依族与壮族有同源的关系。在魏晋南北朝至唐代,布依族、壮族都称为“俚僚”、“蛮僚”或“夷僚”,五代以后,布依族称“仲家”、宋代壮族称为“僮”。“仲”与“僮”仍然是同音异写。后来由于长期分居,经济文化生活及风俗习惯产生了差异,便逐步形成了布依与壮两个民族。也有人认为布依族是由“百濮”的一支发展而来;还有人认为战国晚期到西汉的“夜郎”国与今日的布依族有渊源关系,因为夜郎辖地的中心地带在今盘江(古称豚水)流域,而盘江地区历来是布依族的聚居区。  
        布依族地区出土的两汉时期文物,如青铜犁、锄和铁制锄、锸、铲等适用于稻田耕作的农具及稻田模型,与《史记》所记夜郎之民“椎髻、耕田、有邑聚”的情形互相印证,说明布依族是一个古老的种植水稻的农业民族。汉王朝对古夜郎的开拓和封建郡县制度的确立,历魏、晋、南北朝,大姓势力日益强大,阶级分化日益加深,封建领主经济逐步形成。唐代,中原王朝在布依族地区设置了一些羁縻州县,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刺史,世袭其地。五代时,增设了“八蕃”土司。宋朝继续推行“羁縻政策”,分别授予当地首领以刺史、司阶、司戈、将军等职衔,分别划归四川路、湖南路和广南西路节制。元代置罗甸宣慰司(安顺地区属其地)、顺元路军民安抚司(贵阳地区)、都匀军民府(黔南州部分县属其地)、于矢部万户所(兴义地区)及泗城州军民府(黔南州部分县属其地)等。  
         明朝和清朝初期,土司制度更加完备,土司和土官占有领地内全部田土,将属民世世代代束缚领地上(但不能任意杀戮和买卖属民)。土官对属民实行以劳役地租为主的剥削,同时进行残酷的超经济剥削,其名目达十余种之多。与此同时,明廷还在布依族地区推行“卫所屯田制度”,置营田使,经管“军屯”和“民屯”,后来,这些地区首先转化为封建地主经济。从明末到清初,随着布依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司境内的属民也日益发生两极分化,人口大量增加,开始出现了租佃和买卖田土的现象。土司和土官不得不承认领地内这种已经存在的田土买卖和租佃的合法性,并同意和褒奖开荒垦殖(新垦殖的田土也可买卖),以维持属民的生计。随着田土买卖的发展,有的土目、头人也日益贫困,将私田和粮田转售于汉人。布依族地区部分富裕的土官、把事及少数占有较多田地的属民,还有汉族地主和高利贷者形成了新的地主阶级,实物地租也逐步取代劳役地租。雍正五年(1727),清王朝采取的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政策,客观上确立和发展了布依族地区的封建地主经济,加速了领主经济的崩溃,土司制度也随之消亡。  


社会经济  
        秦、汉时代,布依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已有了较大发展,农业生产已相当发达,但比中原地区落后。随着秦汉封建势力的伸入,客观上促进了布依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的生产关系随之逐步确立。以后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一直统治着布依族地区。大约到明末清初的时候,布依族的社会生产力又有了新的发展,农具中锄头的重量和长度都普遍增加了,锄口也由过去的贴钢改进为夹钢。从前用棍棒脱粒,这时学会了使用挞斗打谷,效率大大提高。罗甸、安龙和平塘等地还使用了水碾。随着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的改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随之产生了地主经济。地主经济的发展,使得土地日益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的剥削越来越加重。一八四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势力开始侵入黔南,促成了布依族地区封建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逐渐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以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布依族人民更加陷入苦难的深渊。从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布依族人民的处境更为悲惨,政治上根本没有地位,经济、文化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1944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入黔南布依族地区,各族人民惨遭蹂躏和杀害。1945年后,国民党反动政府在布依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对布依族采取强制同化政策,不承认布依族为一个民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布依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了产生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的根源。随之又完成了城镇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布依族地区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1956年8月成立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年5月1日成立了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1963年9月成立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6年2月成立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82年2月成立了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今日布依族地区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建国前,布依族地区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建国以后,建起了钢铁、煤炭、电力、机器制造、化工、纺织、建材、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食糖、酿酒、食品加工、卷烟、造纸、印刷、电子等工业,工业总产值迅速上升,少数民族产业工人发展到数万。富有民族特点的布依族蜡染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建国后建立了安顺市蜡染厂,产品驰名中外,畅销日本、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各国。农业产量连年递增,水利设施、水电站的建设和农业机械在迅速发展。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粮食产量大增,农林牧副渔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县区乡之间有公路连接,黔桂、滇黔、川黔、湘黔铁路干线通过布依族地区,贵阳市还有四通八达的航空线,改变了布依族地区交通闭塞的落后面貌。文教卫生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小学基本普及,县和部分区有了中学,还办起了中专、技工学校、师范学校和师范专科学校。建国前,常年流行天花、霍乱、疟疾、痢疾等传染病。广大人民缺医少药,遇上了传染病,更是家破人亡。建国后,党和政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帮助布依族人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布依族地区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文化艺术  

 


        千百年来,布依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贵遗产。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有民歌、故事、神话、寓言、谚语、歇后语和谜语等。以民歌最具特色,种类有古歌、叙事歌、情歌、酒歌和劳动歌等;形式有独唱、对唱、齐唱和重唱;曲调分“大调”、“小调”两种。“大调”用于婚丧等隆重的场合,音调高昂大方,引人入胜。“小调”则在月夜或“赶表”谈情说爱的时候唱,音调柔和、婉转、活泼动听。戏曲以地戏和花灯著称,情节生动、优美。常见的舞蹈有织布舞、狮子舞等,动作协调,矫健轻捷。乐器有唢呐、月琴、姊妹箫、锣、铜鼓等。铜鼓是历来受珍视的传统乐器,遇隆重节庆方能敲击,在丧葬和祭祀中须由鬼师敲击。工艺美术以蜡染素负盛名,色调纯朴,图案美观。编织品如荔波竹席和平塘斗笠,驰誉四方。  


风俗习惯  
        布依族的服饰特色是洁净淡雅和庄重大方。男子穿对襟短衣或长衫,包蓝色或白底蓝方格头巾。妇女大多穿右大襟上衣和长裤,或套镶花边短褂,或系花围腰,也有着大襟大领短袄,并配蜡染百褶长裙的。节日里还佩戴各种银质首饰。布依族村寨多依山傍水或建于河谷平坝上。富有地区特点的“干栏”楼房,上层住人,下层圈牲畜和存放柴草。  
        布依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不婚,但流行“姑舅表婚”。建国前,布依族地区还盛行“赶表”习俗。未婚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赶场或外出劳动的机会,聚集在一起对歌,女的看中男的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如男的同意,即相约到会场不远的地方,对唱山歌,倾吐爱情。但在封建制度下,情人们很难结成终身伴侣,建国前缔结婚姻须门当户对,重彩礼。父母包办的早婚称“背带亲”。布依族有些地区还盛行“转房”的婚姻制度。流行“不落夫家”。或称“座家”的习俗。布依族的葬礼在近代实行棺葬,须请巫师开路,有砍牛办斋超度死者的,谓之“打嘎”。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建国前,普遍信仰鬼神,崇拜祖先。也有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  
        节日除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外,还有“四月八”、“六月六”。“四月八”又称“牛王节”,须蒸糯米祭祖和给牛吃,并让牛休耕一天。“六月六”是布依族的隆重节日,仅次于春节,布依语称“更将”。人们赋予它各种神话传说,有的地区相传为纪念布依族起义领袖的节日。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责任编辑:张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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