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小篆
简体楷书
【本 义】圆口形的器皿。类似今天的“簋”或带盖的沙锅,是“簋”的本字。
甲骨文“”;篆文“”,用甲骨文字形的引申义“食物”;再引申为黍谷蒸熟后散发出来的香气;篆文时稻米已引入,用蒸熟以后呈现出的一粒粒的白色的大米饭,人们用勺子舀着吃,以讹传讹,就用白“”和匕“”组合造出,白“”指呈现出一粒粒的白米饭,匕“”指勺子,兼表发音,组合起来表示:食物的香气,米粒。篆文误解了甲骨文的字义。演变为楷书“皀”;皀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单独使用,仅作造字部件使用,在甲、金、篆文中也是作造字部件使用,很少单独使用。
基本解释
皀
jí
稻谷的香气。
皀
bī
粒;一粒。
笔画数:7;
部首:白;
笔顺编号:325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