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楷书
【本 义】女人生孩子。
甲骨文毓“”;由女“”、倒子“”和二点“”组合造出。女“”指生育期的女人;倒写的子“”,孩子出生时一般头朝下;二点“”是指事符号,指生孩子时流出的羊水;刻画了一个女性生孩子的景象;组合起来表示:育龄妇女生孩子;金文毓“”,把女“”写成“”,把倒子“”写成“”,把二点“”写成三点“”;篆文毓“”,把女“”写成每“”,把字形“”写成“”;演变为隶书毓“”,把每“”写成“”;把字形“”写成“”;演变为楷书“毓”。
“毓、育、居”三字同源,都与“生孩子”有关,后分化为三个字。“毓”强调的是“生孩子”;“育”强调“不仅生孩子,还要养活孩子”;“居”会意“生养孩子的场所、房屋”。
基本解释
毓
yù
同“育”,多用于人名。
姓。
笔画数:14;
部首:母;
笔顺编号:31554144154325
详细解释
毓
yù
【动】
生育,养育〖rear〗
按此字当别为正篆,训生养草木也。
毓,长也,稚也。——《广雅》
以毓草木。——《周礼·大司徒》
园圃毓草木。——《周礼·太宰》
则孕毓根核。——《汉书·五行志》
丰圃草以毓兽。——班固《东都赋》
孕育〖befraughtwith〗
黩则生怨,怨则毓灾。——《国语》
另见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