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
小篆
隶书
楷书
【本 义】抓持住保持不动。后引用作官署、佛教庙宇。
金文“”,由止“”和又“”组合造出。止“”指停止、不动,兼表发音;又“”指抓持;象站岗的士兵手持兵器站立不动,组合起来表示:抓持住保持不动;引申为“持守、把握、把持、控制、掌控”等义,根据“把握、把持、控制、掌控”义;又借用作“官署”名(官署就是制定法制,以法制把持、掌控社会,维护政权的),同时把接待官员们居住的地方也称作“寺”(如同今天的政府招待所),后来佛教传入中国,为了尊重,就把佛教高僧居住的庙堂称作“寺”,现在已不把官署称作“寺”了,“寺”现专指佛教的庙宇。当寺的“把握、把持、控制、掌控”之义消失后加手~扌另造“持”代替;篆文“”,把止“”写成“”,把金文中的又“”写成了寸“”,“寸”强调“分寸、法度”之义。演变为隶书“”,把止“”写成了土“”,把寸“”写成了“”;演变为楷书“寺”。
基本解释
寺
sì
古代官署名: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鸿胪寺(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寺。寺观(gu刵 )。
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清真寺。
笔画数:6;
部首:寸;
笔顺编号:121124
详细解释
寺
sì
【名】
(形声。小篆字形,从寸,之声。寸,与法度有关。本义:古代官署的名称。秦以官员任职之所,通称为寺。如:大理寺(职掌审核刑狱案件))
同本义〖governmenthouse〗
寺,廷也,有法度者也。——《说文》
寺,治也,官舍也。——《一切经音义》
寺,官舍也。——《三苍》
寺,官也。——《广雅》。按,朝中官曹所止理事之处。
令骑奴还至寺门。——《汉书·何竝传》。注:“诸官曹之所,通呼为寺。”
城郭官寺。——《汉书·元帝纪》。注:“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
列寺七里。——左思《吴都赋》
又如:寺正(大理寺正卿的略称);寺舍(官舍。官署办公的房子;佛教僧侣的房舍);寺库(古时寺观里设的当铺);寺省(古时中央行政机构“省”和“寺”的合称);寺曹(九卿官署);寺署(官署);寺卿(九寺大卿的简称);寺棘(大理寺的别称);寺丞(官署中的佐吏)
佛教的庙宇〖temple〗
寺,汉西域白马驼经来,初止于鸿胪寺,遂取寺名,创置白马寺。——《广韵》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绝句》
五里,至汤寺,浴于汤池。——《徐霞客游记·游黄山记》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左忠毅公视学京畿,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又如:寺宇(寺院);寺刹(寺和塔);寺主(主管佛寺事务的僧人);寺庵(僧和尼所居的寺庙);寺寝(祠庙的后殿)
某些宗教供礼拜、讲经的处所〖monastery〗。如:礼拜寺;摩尼寺;特指伊斯兰教礼拜讲经的地方
清真寺
奄人,内监。古代皇宫内供使令的小臣〖eunuch〗
未见君子,寺人之令。——《诗·秦风·车邻》
匪教匪诲,时维妇寺。——《诗·大雅·瞻卬》
齐寺人貂。——《左传·僖公二年》
阍,门者也,寺人也。——《谷梁传·襄公二十九年》
又如:寺人(太监,古代宫内供使的小臣,东汉后专指宦官)
姓
寺观
sìguàn
〖BuddhistandTaoisttemples〗寺和观的统称
寺庙
sìmiào
〖temple〗供奉神佛或圣贤的处所
寺院
sìyuàn
〖temple;monastery〗指供奉神佛的庙宇,有时也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