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简体楷书
【本 义】碗、碟、杯、盘一类用器的统称。
甲骨文皿“、”,甲骨文字形“”,象敞口无盖“”的高脚“”盛器;甲骨文字形“”,沿口外翻“”的高脚“”盛器;金文皿“、”,金文字形“”承继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承继甲骨文字形“”,把高脚“”写成“”,把“”写成“”;篆文皿“”综合了金文两种字形,把高脚形写成“”,把盛装东西的部分写成“”,把沿口外翻“”的字形写成独立的两撇“”;演变为隶书皿“”,把盛装东西的部分写成“”写成一横“”,变形较大失去原形;演变为楷书“皿”。
基本解释
皿
mǐn
碗、碟、杯、盘一类用器的统称:器皿。
笔画数:5;
部首:皿;
笔顺编号:25221
详细解释
皿
mǐn
【名】
(象形。小篆字形,象碗、盆之类的食器。本义:器皿)同本义。泛指碗碟杯盘一类饮食用具〖vessel〗
皿,饭器之用器也。——《说文》
于交皿虫为蠱。——《左传·昭公元年》。注:“器也。”
是不昭谷明而皿蠱也。——《国语·晋语》
牲杀器皿。——《孟子》。注:“皿所以覆器者也。”
器皿非满案。——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又如:皿金(金属器皿);皿卷(清代科举,顺天乡试监生的试卷);皿器(盛物用具的统称)